临夏:出台办法鼓励干部在脱贫攻坚中敢拼敢干
发布时间:2018-09-25 09:37
来源:临夏州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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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进扶贫项目或重点工作时,因维护全局利益,依规依纪履职、全力以赴推动,出现工作失误或引发矛盾,情节较轻或者社会影响不大的,会不会被问责?
近日,临夏州出台《脱贫攻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明确规定,这种情形不会被问责。该方案还明确规定“在开展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探索性失误或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因政策调整或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变化,工作未达到预期效果或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问题,或者主动挽回影响和损失的”等10种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中的免责情形,主要包括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政策保障。
该实施办法还明确了容错纠错和免责工作程序和受理流程,以及“提出申请、调查核实、认定反馈、结果报备、整改纠错、跟踪管理”等6种程序,突出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的相关责任,确保容错纠错工作取实效。
临夏州是深度贫困地区,是国家重点扶持“三区三州”之一,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贫困人口多,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制定出台《脱贫攻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将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敢为人先、敢打头阵、敢死拼命的精神,为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后盾。(供稿 马静 编辑 牛国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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