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明确婚丧事标准 狠刹大操大办之风
发布时间:2018-09-27 08:50
来源:宁县纪委监委
阅读: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近日,宁县制定出台了《宁县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的实施意见》,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全县城乡婚嫁彩礼不超过6万元,并逐年递减;城乡迎亲车辆不超过6辆,县城红白事宴席每桌不高于500元,招待宾客桌数不超过20桌,酒水不高于100元,香烟不高于20元,宾客随礼不高于100元;乡村红白事宴席每桌不高于300元,招待宾客桌数不超过20桌,酒水不高于50元,香烟不高于15元,宾客随礼不高于50元。
《意见》要求,全县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医生、教师等所有财政供养人员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抵制高价彩礼、带头移风易俗。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力度,继续完善干部职工婚丧事宜事前报告、事后备案制度,所有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要在个人年度考核、述职述廉以及民主生活会时进行报告。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严查干部职工分批次、变换身份或者异地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以及借机敛财等问题,坚决禁止党员干部等“关键少数”索要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炫富比阔、铺张浪费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