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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林 铎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四日)


发布时间:2018-12-04 14:34   来源:甘肃日报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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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和全国首个“宪法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在法治轨道上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

第一,广泛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要站在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学习贯彻宪法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教育引导干部群众认识到,我国宪法是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好宪法,从而主动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把宪法学习宣传同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起来,深入学习第五次宪法修正案,向干部群众阐释清楚基本原则、核心内容、功能作用、特征品质,着力增强学习宪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把学习宪法作为全民普法的第一课,发挥法学会、法律顾问等的作用,积极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突出青少年等重点群体,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向基层延伸,让文本上的宪法“活起来、落下去”,让宪法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同时,要深入开展向民族地区赠送少数民族语言宪法文本和送法进寺庙等活动,用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第二,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法治水平高不高,直接影响到社会公众对法治的信仰和尊崇。各级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必须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厉行法治、依法办事。要坚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坚决克服和纠正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的行为,将法治元素熔铸进领导干部头脑,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动,使各级领导干部成为法治建设“风向标”,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第三,确保宪法全面有效实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于统帅地位,唯有得到全面有效的实施才能彰显法治建设魅力,筑牢法治社会根基。要支持人大切实发挥在宪法实施中的作用,加强宪法实施监督,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提高立法质量,规范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法律实施执法检查,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维护宪法权威和法制统一,使宪法精神和法治原则在陇原大地落到实处。各级人民政府负有严格贯彻实施宪法和法律的重要职责,要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规范政府行为,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迈进。各级监察机关要忠诚履行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做好监督、调查、处置各项工作,加强纪法衔接,不断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各级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以宪法法律为准绳,坚持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价值追求,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要通过宪法的全面有效实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用生动的法治实践诠释宪法精神,在新时代践行“枫桥经验”,增强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第四,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建设始终。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各级党委要从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这一政治属性出发,以落实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的根本要求为主线,把全面实施宪法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法治建设头等大事,自觉在宪法法律之下而不是在宪法法律之上想问题、谋发展、作决策、办事情,带头遵守和维护法治,不断提高各级党委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能力和水平。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成效体现在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上,落实到推进良法善治的实践中,使良好的法治环境成为甘肃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