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工作巡礼】兰州:深化改革聚合力 扬帆起航踏征程
2018年1月9日,甘肃省兰州市监察委员会揭牌成立,标志着兰州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顺利完成了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该市监督对象数量达到99468人,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兰州市纪委监委经过近一年的合署办公,“1+1>2”全面融合效应已初步显现,监察体制改革制度优势正在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
蹄疾步稳:扎实有序推进监察体制改革
党的领导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顺利推进的根本保证。兰州市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改革的根和魂,贯穿改革全过程、各环节。
图为兰州市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工作推进会现场
在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过程中,兰州市委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和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决扛起改革试点政治责任,成立改革试点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工作力量。市委书记李荣灿当好“施工队长”对市监委班子组建、人员转隶、资产划转、经费及办公场所保障等工作周密细致部署,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市纪委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牵头制定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扎实有序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各项工作。
在市委统一领导、纪委牵头推进,人大、组织、政法、宣传、检察、编办等部门各司其职强力推动下,兰州市上下迅速凝聚起坚决拥护改革、积极投身改革的思想共识,形成了市县两级联动、各方协同攻坚的良好局面,确保了各项重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深度融合:纪律审查与监察调查同向发力
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兰州市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坚持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工作能力,加快推动融合,第一时间进入状态。
兰州市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改革工作全过程,改革前期,及时制定涉及人员转隶、内设机构调整、案件衔接等10个具体工作方案,对改革各项任务进行细化和分解。监委成立后,根据职能变化,修订完善了13项涉及执纪监督、执纪审查的制度办法及规范文书,形成了一整套覆盖监督审查调查全过程的系统性制度体系。
转隶是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的关键。兰州市纪委监委严格按照“编随事走”推进人员转隶,坚决执行中央和省委“三个不增加”的要求,落实“四必核”要求,严格把关,确保转隶后的干部队伍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执法公正。经过严格考察,该市共转隶人员144名,其中,市级转隶42名,区县转隶102名。
“纪委监委领导不仅和我谈心谈话,还利用休息时间到家里进行家访,彻底消除了我的心理顾虑。现在一年过去了,我早已融入纪检监察这个大家庭,承担起了新的职责和任务。”一名转隶干部感慨地说。
人员转隶首先从思想开始,只有思想通了,才能凝聚人心、聚集队伍,真正形成改革强大合力。兰州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采取家访、交流等方式,分别与转隶干部进行了一对一、面对面谈话,实现了谈心谈话全覆盖,促进思想、理念、感情、人员、工作全面融合,真正做到了“进一家门、成一家人、说一家话、干一家事”。
在提升干部履职能力方面,兰州市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邀请省纪委监委干部和相关院校专家学者,举办了两期专项培训。同时,分4批次安排120余名基层纪检干部参加以干代训,从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抽调102名干部参与执纪审查,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在最短时间内有效提高了全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凝心聚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兰州市把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工作流程、解决“纪法”“法法”有机衔接问题贯穿改革全过程,促进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有机统一,把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制度优势迅速转化为治理效能。
图为兰州市第十三届纪委三次全会暨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现场
该市纪委监委先后起草制定了调查措施运用规定、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办法及执纪监督监察常用文书,协调市委政法委等单位制定出台了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文件7个,实现了“纪法”“法法”全过程无缝衔接。
在强化与政法机关的协调配合上,兰州市纪委监委与市检察院、市法院协调,分别建立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提前介入机制,初步形成了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良好工作格局。为协调做好案件线索和案件查办衔接工作,还制定了《线索移交和案件查办衔接方案》,协调指导市县两级监委与检察机关完成了806件案件线索的清理移交工作,确保了改革期间工作不断档不脱节。
同时,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问题线索审查调查工作中,积极实践运用12项调查措施,截至2018年底,市、区县两级使用谈话措施1742人次、讯问1346人次、询问1124人次、查询2771次、冻结2次、调取2271次、查封9次、扣押73次、搜查29次、勘验检查1次、鉴定13次、留置53人,使用技术调查22次、限制出境12次、指定管辖84人,实现了调查措施全覆盖使用,完成了“1+1>2”的改革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