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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工作巡礼】金昌:发挥巡察的政治“探照灯”和“显微镜”作用

发布时间:2019-01-14 08:54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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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甘肃省金昌市巡察工作紧盯脱贫攻坚等关键领域,不断创新和改进方式方法,坚持问题导向,定位全覆盖目标,充分发挥了巡察的政治“探照灯”和“显微镜”作用。

紧扣目标任务,开展交叉巡察

基层力量不足、熟人社会监督难的问题是长期以来制约巡察工作取得实效的“拦路虎”。

为了破解这一难题,金昌市通过市县统筹、统一组织、上下联动,积极探索提级巡察、交叉巡察等方式方法。在市委第三轮巡察中,按照巡视带动巡察、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模式,成立6个巡察组,分别从市级单位、永昌县、金川区抽调巡察工作人员,开展交叉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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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金昌市巡察组工作人员分类整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

在扶贫领域专项巡察中,该市充分借鉴第三轮巡察中交叉巡察的经验,统一抽调12个乡镇纪委书记、纪检专干和驻村帮扶工作人员,组成12个市委巡察组,实行2个县区相互交叉、12个乡镇循环交叉巡察。

同时按照27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在57个村的分布情况,“多对一”或“一对多”灵活派组巡察,保证建档立卡贫困户走访全覆盖,取得了良好效果。

强化政治担当,督促整改落实

金昌市坚持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通过严格规范整改工作程序,切实压实整改责任,持续抓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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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金昌市巡察组工作人员认真审核乡镇村账目

金昌市各巡察组在巡察后分别向党组织书记单独反馈、向党组织会议反馈、向被巡察党组织主管领导抄报反馈巡察意见,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巡察整改工作。

巡察反馈会议后,巡察办督促被巡察单位按照见人、见事、见单位、见结果的原则,10日内研究制定党组织巡察问题整改落实方案。从反馈之日起2个月内,被巡察单位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主要负责人报告组织落实情况,并将整改情况分别向党内和社会公开通报,接受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按照整改工作销号管理制度,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建立整改台账,制定以巡察发现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问题为依据制定问题清单,以问题和巡察意见建议为依据制定任务清单,以问题和任务为依据制定责任清单。同时,要求每条整改任务完成后都必须有相应材料、数据、具体人或事作支撑,确保整改工作有迹可循、有证可查。

立足工作实际,完善制度体系

在巡察工作中,金昌市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不断建立完善科学规范、务实管用的巡察制度体系。

金昌市结合实际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健全完善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机关和市直有关部门工作协同机制的意见,从工作力量协同、巡察监督协同、线索办理协同、成果运用协同、监督整改协同等五个方面,明确了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和市信访局等部门的工作协同职责,进一步理顺了协作配合关系,形成巡察工作合力。

金昌市还组织编撰了《巡察工作政策理论与务实》《巡察工作操作手册》等,梳理汇编了79个巡察工作制度、规范、模板和图表,对市县巡察的组织领导、范围对象、内容形式、准备工作、程序方法、报告起草、情况汇报、反馈移交、整改落实和干部管理等各项环节进行了细致、严格的规范,从制度上确保了巡察工作科学有序运行。

同时,该市相继制定出台了62项巡察工作流程规范,对7个环节54个工作节点逐一规范细化,做到重要事项有章可循、重点环节有据可依、日常工作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