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池:2016年以来共立案178件190人
2016年以来,华池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脱贫攻坚大局,紧盯关键环节和“关键少数”,认真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持续加大执纪监督和执法监察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持续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
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县纪委监委着力从完善信访软硬件设施、强化接访措施、完善制度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等方面入手,扎实开展信访举报宣传周和机关干部轮流接访活动,引导干部群众理性上访、依法维权,进一步夯实信访举报工作基础。2016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信访举报457件,其中检举控告类431件,申诉类1件,业务范围外22件,批评建议类3件。
持续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方针,不断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将严管与厚爱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2016年以来,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637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445人次,占比69.9%;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10人次,占比17.3%;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28人次,占比4.4%;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54人次(含公检法移送受刑事处罚49人次),占比8.4%。
持续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违法的人和事。2016年以来,共立案178件,处分违纪党员干部、监察对象190人次,其中乡科级34人次,占17.9%;一般干部30人,占15.8%;其他人员126人,占66.3%。落实组织处理措施268人次。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县监察委员会办理职务犯罪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件5人(其中采取留置措施办理涉嫌贪污和挪用公款案件1件1人)。
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高举纪法“两把尺子”,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减存量、遏增量,同步发力,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强化标本兼治,在高举治标“利剑”的同时,注重夯实治本的基础,不断织密织牢制度“笼子”,堵塞漏洞,健全完善“不能腐”的机制;加强理想信念和廉政警示教育,在转化人、挽救人上持续发力,促进党员干部提升了思想认识、筑牢了纪法防线,进一步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努力净化和修复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