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学生变“学生资助”
资助学生变为“学生资助”
——华池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原主任李某某贪污、
挪用公款案例剖析
县纪委监委 杨 兰
一、案情背景
近年来国家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2015年12月甘肃省又规定:凡进入省内高职院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按每生每学年5000元标准免除学费和书本费。负责贯彻落实这一系列学生资助、救助政策的正是李某某所在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在李某某担任该中心主任期间,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2019年6月28日,经县纪委报请县委批准,给予李某某开除党籍处分,同日以李某某涉嫌贪污犯罪、挪用公款犯罪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同年8月19日县人民政府免去其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二、案情简介
2016年李某某在担任华池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期间,利用管理、经办、发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费和书本费的职务便利,采取虚报冒领的手段,虚列了71名高职(专科)学生花名,并借用60名亲戚朋友的银行账户和卡号,在他人名下套取学生补助资金355000元,数额巨大,据为己有,涉嫌贪污犯罪。
2016年6月至2018年12月李某某利用其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核、发放、回收的职务便利,采取虚开转账电汇凭证和转账支票的方式,7次挪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代理费及风险补偿金共计466800元,归个人使用,其中23000元未超过三个月,构成挪用公款的违法行为,443800元超过三个月,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三、案发原因分析
一是为还债务丢初心。“我对自己所犯的错误后悔不已,每每想起自己刚上班时的朦胧初心,想起自己哇哇大哭的孩子,想起年迈的母亲看我时那强忍的泪水,我感到无比的愧疚和不孝,本应为他们撑起一片天,现在却让他们为我担忧揪心,心中只有深深的后悔和愧疚,想想习总书记‘坚守初心、方得始终’的话,我更是无地自容……”这是李某某在审查调查过程中忏悔反思材料中的一段话。初次婚姻失败,父亲在花费大额医药费后撒手人寰,弟弟又到了结婚年龄,作为长女在扶持家庭过程中感到了压力,有压力就要谋办法,于是她在学生救助资金上动了心思,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有第二次就有第三次,有第三次就有……在轻松得钱的过程中,什么初心使命早已荡然无存。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居然无知的认为暂时挪用了学生还回来的贷款,只要归还进去就没有啥问题,在第一次向组织坦白贪污事实的时候,对挪用公款一事未做坦白。自认为不会被人知晓的侥幸心理,自认为“没有问题”的淡薄法纪意识,让她心存侥幸、胆大妄为、变本加厉,最终把自己送上了审判台。
二是“大权”独揽,监督流于形式。全县学生的补助救助资金都是通过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放,而在这个中心里面从贫困学生的信息录入、登记造册、资格审核到助学贷款的审核、发放、回收都是由主任一人办理,很是匪夷所思,若是职责有分工,李某某也不会轻松的在别人眼皮子底下虚列71名学生的虚假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等等,李某某仅是“一支笔”就走完了助学资金发放的所有流程,权力失去监督,制度形同虚设。虽然在发放之前报分管副局长审核、局长签发,但这也仅仅是走程序,使监管流于形式。在学生救助、补助资金发放过程中,教育部门监督机制不完善,没有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制衡机制,将公众赋予的权力私有化,造成了监督缺失,留下了可钻的空子。
三是家人提醒义务缺失。在贪污学生补助资金的过程中,李某某借取了60名亲戚朋友的银行账户和卡号,有自己借的,有托弟弟妹妹借的,虽说汇入亲戚朋友账户的钱数不多,但有其弟妹将部分亲戚账户的钱收集起来给李某某的情形,更有她妹妹账户隔三差五5000元至10000元不等数额的资金汇入,且摘要列明为助学贷款。其弟妹作为李某某的直系亲属,仅知道是姐姐工作上的事,在整个过程中就没有怀疑、提醒过自己的姐姐。家人的“耳边风”会潜移默化的影响到干部的价值观,会成为干部的“家庭纪律”,提醒干部遵纪守法,家人不吹风或吹偏风,会削弱干部的法纪意识,增加干部腐败的风险。
四、案件警示
一个学生资助中心的主任,最终用国家资助学生的钱资助的自己。“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李某某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足以惊醒每一名党员干部,任何违纪违法行为都会得到追究,都会得到法律的制裁,都会付出沉重的代价,任何人都不要抱侥幸心理。党员干部要通过此起案件汲取深刻教训,闻警自省,居安思危,引以为戒,严格自律。
一是坚守为官做人底线。底线也是红线,党员干部必须在法律和纪律的范围内活动,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头脑一定要清醒。诱惑的事拒绝去做,尽责的事认真去做,不为金钱所诱,以实绩求进步、以品行树威信、以作为赢地位。二是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各职能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层层靠实责任,层层落实责任,不能让程序空转,让审核流于形式。三是加强监督,建立权力制衡机制。要加强干部日常行为的监督管理,抓早抓小,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量变引起质变,“小动作”演变为违纪违法行为。四是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对权力集中岗位的领导干部加大交流力度。五是加强责任追究,严惩违纪违法行为。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违纪人员的法纪责任,又追究管理人员的监督责任,持续保持惩贪治腐的高压态势,形成不敢腐的强大威慑。
(此文获庆祝建党98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廉政作品评选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