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为收藏
你的位置:首 页 > 法纪讲坛 > 以案说纪 > 正文

35万元低保金,为啥真正发到低保户手中只有3万元

发布时间:2020-03-30 09:20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阅读:
【字体: 打印

2018年11月,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纪委监委接到一份实名举报收成镇流裕村低保户低保金被平分的问题线索。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核查组展开调查。

 可是,调查一开始就陷入了僵局,村民们都说没有平分低保的情况。难道是诬告?核查组立即找到了举报人,而举报人也提供不了证据。

 后来,在核查组的再三追问下,举报人才缓缓道出了实情。原来,举报人是该村2017年评定的低保户,因为年底社员们要平分他的低保金,便写了举报信。

 为进一步弄清事实真相,核查组再一次进行了更为细致的走访。而这一次,该村三社社长记录社里事务的小本子让核查组发现了异常。带着疑惑,核查组人员对小本子进行了查阅。这一查,不但查出了低保金回收的证据,还发现村干部参与平分低保金的线索。核查组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认真排查,先后查实流裕村三社、四社平分低保的问题。

 原来,农村低保实行动态调整后,群众对低保这个“香饽饽”都很眼热,由此产生的矛盾也逐渐多了起来。为避免矛盾激化,2014年,流裕村三社、四社的群众便私下通过社员会议决定将低保金收回按种地人口平分,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水电费等开支。

 这样明目张胆私分低保金的行为,村干部不可能不知道。在此期间,该村前后两任村委会主任石泽彦、裴元武,以及村监委会主任刘红3名村干部作为三社和四社的社员,他们明知这样的做法是违纪行为,但被私分的低保金也有他们的一份时,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装聋作哑”“坐享其成”。

 经核实,2014年1月至2017年12月,共发放流裕村三社、四社123户低保户低保金35.5万余元,除3万元留给低保户外,其余32.5万余元被收回平分。石泽彦、刘红、裴元武及家属分别分得低保金4700余元、2800余元、7100余元。他们默许和纵容的态度,导致私分低保金的行为愈演愈烈,低保户的利益遭到严重损害,而他们却心安理得地享受着这份“天下太平”。然而自欺欺人,终究还是受到了党纪的严惩。

 2019年5月,民勤县纪委监委分别给予私分低保问题发现不及时、制止不坚决的流裕村党支部书记委天忠及参与平分低保金的村委会原主任石泽彦、村监委会主任刘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时任流裕村包村领导、收成镇人大主席王吉贤进行提醒谈话。下发依法罢免裴元武流裕村村委会主任职务的建议书后,裴元武引咎辞职。对村干部涉及平分的低保金追缴县财政。同时,责成收成镇政府对低保发放工作进行整顿规范,切实加强监管,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郭东梅)

【执纪者说】低保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必须专款专用,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这起案件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不能正确履行职责,闭耳封目,甚至向扶贫等民生款物“伸黑手”“动奶酪”,致使困难群众的利益受到侵犯,必然受到纪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