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为收藏
你的位置:首 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五一端午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30 15:46   来源:华池县纪委监委   阅读:
【字体: 打印

中共华池县纪委

关于做好五一端午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纪委,县直各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县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内设机构:

按照中央、省、市纪委通知要求,现就“五一”“端午”期间严防“四风”问题及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强化纪律宣传教育。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纪委公开通报曝光的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督促所属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牢记纪律规矩,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强化自我约束,带头做到“十个严禁”:严禁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聚集性活动;严禁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公款购买、赠送和违规发放节礼;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提供的旅游、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公款吃喝,或提供、接受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商务接待;严禁公款旅游,或以培训调研、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严禁以拉动消费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下属单位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纪律要求。

二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今年“五一”“端午”正处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刻,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属地责任、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低风险地区和未发现病例地区”复工复产的有关要求,对全面推进复工复产工作作出科学部署;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落实疫情防控常态条件下属地管理的有关要求,遵守防控规定,节假日期间带头不聚集、不组织聚会、减少外出活动,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供坚强作风保证。

三要加大“四风”问题监督力度。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在继续做好疫情防控监督的同时,要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通过监督检查、明察暗访等有力措施,严查享乐、奢靡问题,防范和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创新方式手段,紧盯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问题深挖细查、优先处置,典型问题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四要做好违纪违规线索和信息报送工作。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建立节日期间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及时受理干部群众举报和上级机关、有关部门转交的“四风”问题线索。对发现和受理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必须第一时间逐级报告,及时组织核查处理,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送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同时,各乡镇、各部门要于2020年6月10日前,将本单位紧盯五一端午期间“四风”问题有关工作情况(包括采取的主要措施、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及核查处置情况等),报送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县纪委监委节日期间值班人员:李一扬,电话:13629346997。

 

中共华池县纪委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