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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县商务局纪检组: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

发布时间:2020-05-25 08:43   来源:派驻县商务局纪检组   作者:高丽媛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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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三重一大’重要决策制度不规范,商务局虽然实施了相关项目,但资金支出未提交班子会议研究决定”,这是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商务局开展常规政治巡察中反馈的问题之一。为了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规范局党组议事决策程序,防范决策风险,派驻县商务局纪检组以“三重一大”事项监督为抓手,用监督传递压力,推动压实党组主体责任。

明确监督内容。制定完善《华池县商务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对单位“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了明确界定,规定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规定程序,进行规范动作,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或其他方式代替集体决策和会议表决,并自觉接受纪检组监督。

突出监督重点。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监督,根据单位职能特点,重点监督商务重大事项决策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单位干部推荐、评优选先是否程序规范,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后期运营指导、东西部扶贫协作消费扶贫资金使用等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等内容。

强化过程监督。单位在“三重一大”事项动议和酝酿前,书面告知纪检组,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并建立《中共华池县商务局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备案台账》,要求详细记录会议决策内容以及最终集体决策意见,并于会后7个工作日内交由纪检组备案。

严肃监督问责。采取阅资料、查凭证、访群众等方式,每季度对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于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截至目前,全程监督单位“三重一大”决策事项6次,开展检查2次,约谈有关责任人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