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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完善派驻机构考核体系 提升监督质效

发布时间:2020-09-21 11:31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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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近日湖北宏泰集团纪委、省监委驻宏泰集团监察专员办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对所属企业进行作风整顿专项检查。

  本期看点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提出,要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湖北省纪委监委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省管企业、省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体系,通过改进考核方式,加强对省管企业、省管金融企业、省属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细化实化考核内容,因地制宜,科学设置指标,引导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简化考核过程,为派驻机构松绑,提升监督质效。

  “经查,集团工程管理部有关问题属实,你公司一个项目开工时手续不完备,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已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现正式对你们进行谈话提醒,下发《监察建议书》,请按照要求尽快整改到位。”

  近日,鄂旅投集团纪委、湖北省监委驻鄂旅投集团监察专员办公室对该集团一家子公司有关责任人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问责,并根据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赋予的监察职能,依法下达《监察建议书》督促整改。

  “我们今年开展谈话提醒的次数比往年增长三成以上,红脸出汗已成为常态,这得益于省纪委监委改革派驻机构考核办法。省纪委监委把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情况列入考核指标,有力推动了第一种形态在省属国企的运用。”鄂旅投集团纪委书记、省监委驻鄂旅投集团监察专员邱凌说。

  这是湖北省纪委监委在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中注重用好考核“指挥棒”,让派驻监督“探头”发力生威的一个缩影。

  出台考核方案,明确省管企业、省管金融企业、省属高校的纪检监察工作由省纪委监委直接考核,考核聚焦主责主业。

  改革考核方式 增强责任意识

  去年6月以来,湖北省纪委监委积极稳妥推进省管企业、省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向省管企业、省属高校派驻监察专员办公室,与企业、高校纪委合署办公。企业、高校纪委书记兼任监察专员,实现监察职能向省管企业、省属高校延伸。

  作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湖北省纪委监委出台《湖北省纪委监委机关、派驻(出)机构及省管企业、省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年度工作考核方案》,并于今年3月开展考核工作。根据该考核方案,省管企业、省管金融企业、省属高校的纪检监察工作由省纪委监委直接考核。

  “这些改革举措,是加强对省管企业、省管金融企业、省属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体系,提高监督质效的重要体现和具体举措。”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对此,宏泰集团纪委书记、省监委驻宏泰集团监察专员肖家荣感受颇深。据他介绍,此项改革之前,纪委书记是作为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之一接受考核,相当于纪检工作与企业经营管理混合在一起接受考评。考核内容则包括企业营业收入、利润目标等,虽说也包括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但对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没有单独考核,对监督执纪问责效果的考核指标专业性不强,纪委政治监督、专责监督作用体现得不充分。这种考核机制,难以充分调动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积极性。

  “这种状况随着考核主体、考核指标体系的改变而发生根本改变。”肖家荣说,“直接接受省纪委监委考核后,考核工作聚焦纪检监察机构主责主业,考核工作更专业、更精准,能够帮助我们发现问题和不足,有利于改进工作。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与省纪委监委的工作联系更加直接,能更加贴近、更直接地接受领导。”

  “改革考核方式,提升了地位、明确了方向、聚焦了主业、强化了担当、规范了业务。”湖北理工学院纪委书记、省监委驻湖北理工学院监察专员卢雪梅一口气说出了五个可喜变化。“比如,在省属高校设立省监委派驻监察专员办公室,与省属高校纪委合署办公,直接接受省纪委监委考核,大大提高了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在高校的政治地位,增强了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开展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此项改革之前,湖北理工学院有的部门对学院纪委提出的一些工作建议在落实上打折扣、搞变通,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心里有顾虑,动真碰硬的决心不强。改革后,顾虑减少了,监督更有力。前不久,针对校园门面出借出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及时交办问题清单2个,并督促相关部门迅速整改,使校园门面租金较上年增加119万元。

  考核内容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科学设置指标,突出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的导向,既考核工作成绩、更考核工作实效。

  细化考核内容 提升监督质效

  湖北省纪委监委此次改革考核工作,体现了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的鲜明导向。

  考核内容更加细化。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及省管企业、省管金融企业、省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因地制宜、分门别类,细化、量化考核内容和标准,考核细则不搞“一刀切”。

  考核方式更加合理。以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考核为例,年度工作考核分为日常工作业绩、述学述职述责述廉测评、正负清单考核三个方面。实现了既有年终总结考核,也有日常工作考核,既考核工作成绩、更考核工作实效。

  指标设置更加科学。日常工作业绩考核占整个考核分值的50%,突出日常监督。问题线索处置、初核、立案审查调查等重要考核内容并非简单采取绝对值,解决了大组与小组之间工作量不平衡的问题。

  “省纪委监委的考核比较实,日常监督、执纪执法等业务工作的考核指标都量化为具体的数字、比值、办结率。省纪委监委考核时从日常工作中调取相关数据,杜绝被考核单位‘临时抱佛脚’制作台账的现象。”湖北省纪委监委驻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朱芳说,他们围绕省市场监管局机构改革后办公用房、公车管理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开展多次专项监督检查,批评教育13人,诫勉谈话1人,党纪处分2人,清退违规报销资金19.25万元。

  “考核办法树立了‘看日常、重实绩’的鲜明导向,促进各派驻机构把更多心思放在深化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上来。”湖北省纪委监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组长程良胜说,该纪检监察组切实发挥“驻”的优势,把“探头”拓展成“显微镜”,今年上半年参加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等重要会议34次,及时提醒纠正问题22次,督促整改问题30余个。通过不预先通知、不打招呼的方式,对13家驻村工作队帮扶工作作风、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59个,及时发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

  “我们派驻纪检监察组紧紧围绕监督第一责任,加大案件线索处置力度。”湖北省纪委监委驻湖北银行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该纪检监察组已立案5人,拟立案1人,拟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办案数量是去年全年的两倍。省纪委监委的集中考核,日益成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

  湖北宏泰集团纪委、省监委驻宏泰集团监察专员办有关负责人表示,省纪委监委改进考核工作后,增强了企业纪检机构的工作独立性和权威性,实现了考核以上级纪委为主。参照省纪委监委考核方式,宏泰集团纪委、省监委驻宏泰集团监察专员办对所属二级企业纪委(纪检委员)年度工作进行专项考核,考核情况直接与年度绩效挂钩。今年宏泰集团某二级企业集体讨论研究某个项目问题,纪检委员发现并指出该项目缺失风控报告,要求缓议。企业党总支研究后采纳了纪检委员意见,补充有关材料后重新上会。而以前,二级企业几乎没有发生过此类情况。

  简化考核过程 减轻迎检负担

  考核过程简便、轻松,充分运用吸纳派驻机构日常工作数据,无需额外整理汇总,并实现信息化考核。

  在考核工作中,湖北省纪委监委特别注重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减轻派驻机构负担。

  “考核过程非常简便、轻松,我们只需要交一张表(年度工作要点表)和一份‘四述’(述学述职述责述廉)报告就可以了。”湖北省监委派驻某省管企业监察专员办公室一名干部说。

  湖北省纪委监委在考核内容设置中充分运用吸纳派驻机构日常工作数据,突出日常监督实绩。考核时,不需要被考核单位专门陪同、接待,减轻了派驻机构的迎检负担。

  “省纪委监委年度工作考核指标简明清晰、分类清楚、重点明确。干了什么、效果如何,我们平常都有记录,考核时只需如实提供相关数据资料,不用另外再整理汇总,不耽误我们干其他工作。”肖家荣说。

  特别令派驻机构欣喜的是,湖北省纪委监委加快网络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省纪委监委专线网络安排部署考核工作,报送有关考核材料,信息传达及时高效,省去诸多跑腿麻烦。特别是在疫情期间,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卢雪梅赞叹:“这充分体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干部少跑腿’的改革理念。”(杨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