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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将至,华池县纪委监委发布加强纪律作风建设通知(附举报方式)

发布时间:2020-09-29 16:31   来源:华池县纪委监委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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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以及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等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进一步严明纪律、净化节日风气,现就全县各级各部门“两节”期间严格遵守纪律作风建设规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警示教育、约谈提醒、监督检查等方式,持之以恒抓好对党员干部“两节”期间遵守纪律作风建设规定的教育管理监督。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充分发挥“头雁效应”,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及时将上级作风建设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一个部门单位、每一个基层党组织、每一名党员干部。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督促分管行业、部门的党员干部严格遵守纪律作风规定,用好第一种形态,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通过多种形式发出强烈信号,严明纪律要求,防止“节日病”发生。

二、严守纪律规矩,切实做到廉洁自律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思想境界,始终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要强化自我约束,守住纪律底线,将“八严禁”要求落实到工作、生活中,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严禁违规公款吃喝、用公款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或活动,以及不吃公款吃老板、吃办事人员,利用“一桌餐”等场所公款吃喝行为;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以及通过微信转账、网购、快递、提货卷、电子红包等方式索取、接受监管服务对象以及有关单位财物等行为;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租车以及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外出旅游、探亲访友;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分批异地操办、以他人名义操办收受礼金,以及未按规定如实报备等问题;严禁公款旅游,以接受传统革命教育为名变相公款旅游,以及没有明确目的外出的学习考察等活动;严禁借节日之名、编造理由以各种名目违规发放奖金、加班费、补助费、误餐费等;严禁参与黄、赌、毒等违纪违法及封建迷信活动;严禁餐饮浪费等违反文明、节俭、廉洁过节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三、从严执纪问责,严查顶风违纪行为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首责,保持定力、寸步不让,坚守重要节点,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持续整治违规违纪问题,做到态势不减、标准不降、要求不松、氛围不淡。要把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作为纠治“四风”的重要内容,强化监督检查,狠刹奢侈浪费歪风。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对违规违纪问题坚决查处、决不手软,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要坚持“一案双查”,对“四风”问题突出的部门单位,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

四、认真做好值班,及时报送“四风”问题线索

县、乡两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建立节日期间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及时受理干部群众举报和上级机关、有关部门转交的问题线索。对发现和受理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必须第一时间逐级报告,及时组织核查处理,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送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县纪委监委“两节”期间值班人员:李一扬,电话:13629346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