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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委1至9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269人次

发布时间:2020-10-21 08:33   来源:华池县纪委监委   作者:王雪莉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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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华池县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和“违纪必究、宽严相济”的治党理念,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下好“先手棋”,常态化管住“大多数”,又打好“问责拳”,坚决处理“少数”和“极少数”,全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据悉,1至9月,该县纪委监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69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06人次,占76.6%;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45人次,占16.7%;运用第三、第四种形态处理18人次,占6.7%,实现了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良好效果。

“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已成为常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已成共识,运用谈心谈话等日常监督方式更加普遍。我们只有切实做到处理措施逐级推进,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立即处理,才能真正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和厚爱。”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持续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对问题线索的梳理、分析和研判,做到精准防范、精准发现、精准施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