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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开展国有企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20-10-30 08:52   来源:华池县纪委监委   作者:王博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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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切实履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责任,坚决惩治国有企业突出问题,贯通融合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多措并举,联合发力,深入推进全县国有企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部署落实求快。结合实际,迅速制定《工作方案》,及时作出安排部署,召开专题会议,成立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县委巡察办主任、县审计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各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核查督改组,承办专项整治工作日常沟通和协调推进工作。

梳理问题求细。根据专项整治工作确定的重点督改核查巡视巡察反馈、审计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企业内部管理4个方面的问题,以巡察、审计发现的问题为重点,结合监督检查和信访举报等主要线索来源,通过认真梳理筛查,全县13家企业累计发现各类突出问题14个方面,制定整改措施26条。

督导检查求实。核查组先后入驻13家企业开展了督改核查,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工作约谈,重点核查了企业重大项目、经营投资等关键环节及是否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问题,尤其对近年来巡视巡察、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核查。责成企业全面梳理汇总,列出问题清单,制定了具体整改方案和台账,明确了完成时限、责任人以及整改进度,并及时上报工作进展,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

建章立制求全。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牢固树立治本意识,做到既解决突出问题,又促进企业发展,由县财政局国资部门牵头,督促各企业聚焦问题整改,完善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党员教育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并牵头制定了《华池县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各企业切实履行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切实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共督促建章立制36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