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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管闲事”的村民义务监督员

发布时间:2020-12-21 09:01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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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刘,你的自然灾害补助资金发了没有?”定西市安定区巉口镇官兴村村民何有仁是一名村民义务监督员,他平时最爱管村里的“闲事”,一有空就到贫困户家中,了解新情况、发现新问题。

最近,他发现官兴村村“两委”会议研究发放的自然灾害补助资金名单和实际发放名单不一致,随后,他立即向镇纪委反映了这一情况,镇纪委第一时间开展核查。

经镇纪委核查发现,官兴村村干部高某某、刘某某在为本村农户发放自然灾害补助资金中,存在优亲厚友的问题,违规将5000元自然灾害补助资金发放给了其亲属及2户财政供养人员。最终镇纪委分别给予官兴村村干部高某某、刘某某严重警告和警告处分。

在安定区,像何有仁这样的村民义务监督员就有786人,他们遍布于全区的各个村(社),时刻发挥着基层监督的“前哨”和“探头”作用。

近年来,安定区纪委监委以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为重要内容,建立完善村级监督体系,织密农村基层权力运行“监督网”,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

“村(居)民监督员工作经验缺乏、专业知识薄弱,不会监督的问题是经常遇到的事,如何让他们会监督、懂监督、敢监督是实施有效监督的关键。”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我们以强化理论指导为突破口,督促各乡镇纪委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召开座谈会、编印学习资料、现场教学指导,加强对村级义务监督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提高他们的监督能力。”

今年以来,全区各乡镇围绕政策理论、监督执纪、信访举报、线索办理等方面内容,全面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村级廉政(义务)监督员培训30场次。

同时,区纪委监委围绕村级“三资”管理、项目建设、救助救济、惠农惠民补贴资金发放等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区纪委监委督促各乡镇纪委进一步厘清基层干部权力边界,指导村(居)民监督委员重点对村级“小微权力”实施靶向监督,让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按规办事、照章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