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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12 10:22   来源:华池县纪委监委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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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华池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华组发〔2021〕29号)有关规定,华池县纪委监委决定为下属事业单位华池县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职位及人数

华池县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公开选调九级职员及以下工作人员3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选调人员应为华池县乡镇、县直事业单位已转正定级的九级职员及以下工作人员(不含教师和医护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愿意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也可报名。

(二)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

3.学历和年龄等具体要求详见《华池县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备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履职能力;

6.身体健康;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违反政治纪律或政治规矩的;

2.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新录用(聘用)人员有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未满的;

6.试用期未满的;

7.参加公开招聘、选调到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

8.未经本部门、本单位同意的;

9.干部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干部身份来源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10.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11.不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

12.其他不得交流和调配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县纪委监委负责组织,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公开测试、考察、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等5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按照个人自愿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

2021年7月13日(星期二)至7月19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华池县纪委监委办公室(县委三楼310室)。

3.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吋免冠蓝色背景照片6张。

(2)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华池县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一式2份。

(3)县组织人社部门录用或聘任文件复印件(加盖主管部门或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公章)1份。

(4)本人干部人事档案专审表(加盖主管部门或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公章)1份。 

4.报名步骤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报名推荐表》,如实填写,正反打印后并送相关部门审核盖章。

(2)报考人员带报名所需材料到华池县纪委监委办公室(县委三楼310室)现场集中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5.资格审查

华池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依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人员报名结束后通知本人。报考人员按照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本次公开选调计划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资格审查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以核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随时关注华池纪检监察网或等候电话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公开测试

1.形式与内容。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由县纪委监委统一负责组织实施。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纪检监察和财会法律等专业能力素质、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有关规定降低比例,最低不得低于1∶2。

本次公开选调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公开测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结束后在华池纪检监察网公布。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时间、地点由县纪委监委另行通知。

3.成绩公布和查询。笔试成绩在笔试后7天内在华池纪检监察网公布;公开测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在华池纪检监察网公布。

(三)考察

根据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按相应职位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华池县纪委监委负责组织,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通过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个别谈话听取意见和与考察对象面谈、政治素质测评、干部职工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量化评分。其中,政治素质20%,工作实绩30%,工作能力20%,工作作风20%,干部职工评价10%。政治和廉洁方面有问题的一票否决。考察结束后,按测试成绩占60%,考察评分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在华池纪检监察网进行公示。

考察时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人事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听取执纪执法部门意见,了解是否存在回避等影响选调的情形。考察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只递补一次。

(四)人选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调人选,报县委组织部审定。

(五)公示与调动

1. 公示。对拟选调人选,分别在华池县纪委监委和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 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县委组织部办理调动手续;对有反映,经查实且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工作由县委组织部、“两代表一委员”、特约监察员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未尽事宜按照省市公开选调有关规定,由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

3.咨询电话:0934—5125727

 

附件:1.华池县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华池县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xls


中共华池县纪委

华池县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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