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池:用足用活“第一种形态”防止“小病”变“顽疾”
“感谢组织及时提醒,我一定引以为戒、积极改正,靠实工作责任,今后决不再犯类似错误。”日前,华池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郭某因筹备视频会议时安排部署不及时,致使会议未能正常召开,县纪委进行告诫约谈后其作出深刻检讨。
近年来,华池县纪委监委把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作为监督、管理、教育党员干部的有力抓手,通过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整改等挺纪在前的监督方式,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帮助党员干部检身正己、校准偏差,最大限度教育挽救党员干部。
“运用‘第一种形态’,把功夫下在第一道防线上,有助于增强党员干部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避免小错铸成大祸。”华池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县纪委监委持续在监督上发力,对在审查调查、日常监督等过程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轻微问题线索或苗头性问题,有效运用“第一种形态”及时提醒教育,帮助干部认清问题、纠正错误,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指明工作方向,跟踪督导,防止“小病”变“顽疾”。
为确保“第一种形态”用到“点”上、戳到“痛”处,华池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党委(党组)近距离监督优势,将运用“第一种形态”纳入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作为全面从严治党考核评价重要依据和政治生态分析重要参考,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提醒,推动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
同时,华池县纪委监委通过对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开展警示教育、上廉政党课,在重要时间节点利用微信公众号、纪检监察网等媒体平台刊发廉政提醒、推送廉政故事等纪律教育内容,常态化、长期性为党员干部敲警钟、明底线,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常照镜子正衣冠,时刻紧绷纪律弦。
今年以来,华池县纪委监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61人,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59.8%。
“下一步,我们将在精细化、规范化上再下功夫,持续强化‘第一种形态’‘治未病’作用,切实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华池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