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池: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61人
发布时间:2021-09-13 08:43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作者:王维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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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华池县纪委监委把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作为监督、管理、教育党员干部的有力抓手,通过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整改等方式,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提醒党员干部检身正己、校准偏差。截至今年8月底,县纪委监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61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59.8%。
县纪委监委对审查调查、日常监督等过程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轻微问题线索或苗头性问题,有效运用“第一种形态”及时提醒教育,帮助干部认清问题、纠正错误,并提出针对性整改建议,跟踪督导,防止“小病”变“顽疾”。
“我们充分发挥党委(党组)近距离监督优势,将运用‘第一种形态’纳入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作为全面从严治党考核评价重要依据和政治生态分析重要参考,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提醒。”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县纪委监委通过对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开展警示教育、上廉政党课,在重要时间节点利用发布廉政提醒、推送廉政故事等,常态化为党员干部敲警钟、明底线,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常照镜子正衣冠,时刻紧绷纪律弦。
“下一步,我们将在精细化、规范化上再下功夫,持续强化‘第一种形态’‘治未病’作用,切实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