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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委党总支:“四个坚持”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管

发布时间:2022-09-14 09:24   来源:华池县纪委监委   作者:李春香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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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华池县纪委监委围绕“四个坚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真正体现党组织对党员的严管厚爱,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

坚持政治学习“第一议题制度”。县纪委监委党总支及下设支部坚持将新理论、新思想及时纳入集体学习内容,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必学内容,严格落实,深入领会,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确保了方向正确、定位精准、工作有效。今年以来,党总支组织开展集体学习7次,召开总支委员会5次,总支党员大会2次,总支书记讲专题党课1次。同时,为了检验学习成效,对党建、意识形态、保密、优化营商环境等应知应会知识做到逢会必考,开展应知应会知识测试3次,进一步强化了学习效果。

坚持季度调研督查制度。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每季度深入下设党支部开展调研督查活动,了解掌握党支部建设情况、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支部星级晋升等工作,对工作推动不力的党支部由党总支书记约谈问责,推动提高“三会一课”质量,落实好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通过调研提出建设性意见,指导支部工作有序开展。

坚持党员学习交流制度。坚持理论学习和业务交流相结合,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头上讲台,通过“纪检监察业务大讲堂”,每月为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授课1次。建立“三个一刻钟”(每日上班前晨读一刻钟、每周集体学习前分享一刻钟、每月党小组会前轮读一刻钟)读书制度。各党支部每季度组织党员开展1次专题研讨,每年至少开展2次“五个必讲”活动(学习培训回来必讲、重要调研回来必讲、挂职交流回来必讲、参加重要会议回来必讲、完成重要任务后必讲)。党员个人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实行学习笔记调阅制度,党支部书记每季度调阅1次党员个人学习笔记,做到集体学习计划、讲稿、记录、个人笔记“四对应”。

坚持政治优先评价制度。各党支部引领党员干部认真落实《庆阳市纪检监察机关政治优先评价规则(试行)》,以14条基本政治评价标准、13条纪检监察业务政治评价标准为镜,经常性找差距、校坐标。依据评价规则,年底各党支部对党员干部开展1次政治优先考核评价和政治理论应知应会知识闭卷测试,按照“优良、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综合评定评价结果,并在党员大会上予以通报。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在党员大会上对照检查、剖析原因,作出整改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