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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委从严规范村集体“三资”管理

发布时间:2023-04-14 08:38   来源:华池县纪委监委   作者:康彩丽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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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两委’负责人和村民小组违规虚列工程项目套取村集体资金,用于解决遗留问题、现金平均分配等其它用途。”近日,华池县某村村干部因该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华池县纪委监委把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督工作作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充分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用好谈话提醒、批评教育、下发检查建议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及时纠正党员干部处置使用“三资”过程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规范村组干部履职行为,防止违纪违法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生。

2022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对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发现的问题,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5人,其中,第一种形态8人,第二种形态4人,第三种形态2人,第四种形态1人。

“查办案件不是目的,还要做好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在查办案件和以案促改上做到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在落实落细、重时重效、常管长治上用心用力,做到查漏补缺、防微杜渐,努力建立起公开透明、管理民主、监管到位的村集体“三资”管理运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