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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祝:在实战中健全与司法执法机关工作衔接机制

发布时间:2018-09-20 09:13   来源:武威市纪委监委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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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调查措施10种,开具查询金融财产通知书40份,形成案卷4本……”30天的时间,天祝县纪委监委全面查清该县质监局原稽查大队大队长兼特种设备监察股股长陈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并于近日顺利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查,陈荣在担任天祝县质监局稽查大队大队长兼特种设备监察股股长期间,利用职权或工作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和工作联系,在帮助某公司办理土地相关手续后,向该公司索要辛苦费30万元,涉嫌受贿犯罪。

该案能够顺利查清,天祝县纪委监委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紧密配合起了关键作用。在案件调查期间,天祝县政法各单位积极建立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机制,明确规定,由司法执法机关配合监察机关采取搜查、留置、技术调查、限制出境等措施;检察机关提前熟悉案情,对相关证据和程序审查把关;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审理、判决阶段,及时与县监委汇通情况,明确留置折抵刑期;司法部门配合做好律师教育管理和司法鉴定工作,等等,形成了各负其责、协同配合、无缝对接的办案机制。

在各单位高效有力的配合下,天祝县纪委监委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参照刑事诉讼法对证据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的要求,全面、客观地收集被调查人违法犯罪以及情节轻重的证据。该案在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未提出补充调查要求。(供稿 张富江 编辑 牛国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