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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7-26 14:38   来源:华池县纪委监委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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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现将5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县发改局原项目办副主任郭生龙、原工商局干部曾彦涛收受办事费等问题。2017年9月,曾彦涛在城壕镇驻村扶贫期间,收受该镇4户贫困户办事费6万元,帮助其办理易地扶贫搬迁县城安置房购房指标。经曾彦涛的同事张学博介绍,曾彦涛将其中5万元送给郭生龙,1万元本人留存。2018年9月,这4户群众按条件和正常程序通过摇号取得了安置房指标。在此期间,郭生龙、曾彦涛将收取的办事费退还该4户群众。2018年12月,郭生龙、曾彦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因涉嫌行贿受贿犯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19年3月,曾彦涛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郭生龙受到政务撤职处分,张学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主管项目的县发改局副局长方建鹏、城壕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常胜军分别受到批评教育处理,县发改局干部王红懿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乔河乡张岔村原文书、扶贫互助社原会计周相余挪用公款等问题。2012年6月至2017年6月,周相余在担任张岔村扶贫互助社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冒用他人名义和在自己名下,私自伪造虚假借款审批手续,挪用张岔村扶贫互助社扶贫资金8万元,归个人长期使用,超过3个月未偿还。2019年3月,周相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因涉嫌挪用公款犯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3.林镇乡政府统管会计、东华池村原党支部书记苏全德在工作中履职不尽责等问题。2009年至2012年,苏全德在担任林镇乡政府统管会计期间,履职不尽责,从林镇乡农村信用社领回五保户王某某“一折通”后,在发放时未建立领取登记簿,致使该王账户中的10000元五保供养资金被他人领取,无法核实领款人真实身份。2019年6月,苏全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李艳丽虚列套取建档立卡贫困户高职(专科)院校学生免除学费、书本费补助资金等问题。2015年至2019年,李艳丽在担任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期间,利用管理、经办、发放建档立卡贫困户高职(专科)院校学生免除学费和书本费的职务便利,在他人名下套取学生补助资金35.5万元,非法据为己有,挪用公款46.68万元归个人长期使用。2019年6月,李艳丽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因涉嫌贪污犯罪和挪用公款犯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5.王咀子乡银坪村原党支部书记陈满东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和社会救助资金等问题。2008年至2014年,陈满东利用职务之便,虚列农户姓名违规办理两张“一折通”,共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和社会救助资金20737.38元。其中的15200元用于村务支出,1200元用于个人花销,剩余的4337.38元分别留存于两张“一折通”之中。2019年6月11日,该陈在《关于限期主动说清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有关问题的通告》发布期间,主动向王咀子乡纪委交代自己在“一折通”上虚报冒领资金问题。目前,违纪资金已收缴。2019年6月,陈满东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