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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对诬告者亮剑 为实干者正名

发布时间:2020-01-13 08:45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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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最后一周,备受关注的定西市政协研究室原副主任杨仲雄涉嫌诈骗、受贿、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文件案开庭,影响恶劣、危害一方的“毒瘤”即将被彻底铲除,甘肃省定西市对诬告陷害者“亮剑”的行动取得了实质效果。

杨仲雄案之所以在定西官场引发热议,一方面因为杨仲雄是定西市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立案查处的首例非中共党员正处级公职人员犯罪,且其品质卑劣,长期以来因为人处世霸道蛮横、目无法纪而“名声在外”;另一方面,杨仲雄本人作为政协机关工作人员,长期打着“民主监督”的幌子,四处搜集信息,为达到个人升迁之目的,多次捏造事实,匿名举报、诬告陷害定西市委有关领导,严重破坏了当地政治生态,其影响不可谓不深。

近日,通渭县纪委监委也处置了一起党员干部被诬告的问题线索。

该县某单位一副科级党员干部10年前因单位住房问题与同事产生纠纷,被同事殴打。该干部怀疑是其领导暗中指使,便一直怀恨在心。为泄私愤,这位干部以道听途说得来的消息两次举报领导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千万元,并将该单位所有工程承包给亲戚从中获利。

目前,该干部因恶意进行不实举报,给他人造成不良影响,被县纪委监委立案审查。

实行举报制度的根本目的是强化制约和监督,推进权力的科学规范高效运行。但是一些别有用心之人扛着监督的“大旗”,将举报作为泄私愤打击他人的手段,捕风捉影、指鹿为马,大行诬告陷害之事。其结果不仅浪费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资源,更是令无辜的好干部蒙受不白之冤,挫伤了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扶正必须祛邪,激浊方能扬清。只有让诬告者受到严惩,付出沉重代价,才能狠刹歪风邪气。

2019年以来,定西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雷霆手段果断向诬告者亮剑,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目前已查处典型案件3件,其中1件正在立案审查,1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1件已办结,1名诬告他人的干部被开除公职。

甘肃省纪委监委出台的《处置诬告陷害行为办法(试行)》也为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被检举控告人澄清正名提供了更加细致的制度依据。

“有问题的干部不能放过,没有问题的干部也绝不能耽误。”定西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要达到这个标准,考校的不仅是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水平,更重要的是勇气、责任与担当。

2019年1月,定西市岷县纪委监委发布对张金帆等7名同志不实反映予以澄清的通报,在党员干部群众中引起广泛热议与好评。

岷县寺沟镇朱麻滩村村委会主任张兹全便是其中一个“被正名”的党员干部。

“纪委工作人员找我谈话,不敢抱怨,但心里确实有委屈。”在张兹全看来,这么多年在村委会主任岗位上没有做到所有事情“一碗水端平”,有人心怀不满也可以理解,但他问心无愧,相信组织一定能还他一个公道。

岷县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对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了认真核查,最终确认举报失实。此后,岷县纪委监委不仅向张兹全本人及其所在党组织发了告知函,更是在全县范围内以通报的形式向大家“广而告之”。

为了给更多像张兹全这样的实干者撑腰、鼓劲,2019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容错纠错、鼓励担当作为的文件精神,指导所在县区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澄清保护机制实施办法,严谨澄清事项,探索通过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网络澄清等方式,积极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为受到不实举报者正名。

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查无实据、初核(函询)失实了结的被反映人及其所在党组织发出函告1459份,并为8名被诬告人澄清正名,在全市形成了鼓励创业、支持干事、宽容失误、打击诬告的鲜明导向。

“干事创业,关键在人,定西市正处在脱贫攻坚最吃紧的关头,亟需一批政治素质与业务能力兼具的优秀干部持续发力。”定西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要把打击诬告陷害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始终,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既督促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又旗帜鲜明为实干者撑腰,切实让吃苦者不吃亏、流汗者不流泪、担当作为者没有后顾之忧。(定纪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