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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5-26 15:28   来源:华池县纪委监委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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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持续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为了进一步警示教育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现将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通报如下:

1.关于五蛟镇上城壕村原党支部书记慕万钰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问题。2009年至2017年,慕万钰在任华池县五蛟镇上城壕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连续9年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贴资金2.679万元,以“各村小组集体退耕款”的名义单设账目,交由时任村文书何荣负责记账、村委会主任邱广军代管,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用于村务支出。违纪资金已收缴。2020年5月,慕万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邱广军、何荣分别受到免于纪律处分,诫勉谈话处理。 

2.关于乔川乡李崾岘村党支部书记文占义违规使用危房改造资金的问题。2014至2015年,文占义在担任乔川乡李崾岘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为解决旧庄院改造费用短缺问题,将8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1.379万元用于该村旧庄院改造费用;为解决群众住房安全问题,将1户危窑(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2万元,用于该村2户村民建房费用。2020年4月,文占义受到免予纪律处分,诫勉谈话处理。

3.关于白马乡王沟门村党支部书记张天龙在低保评定中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2018年至2019年,张天龙担任白马乡王沟门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低保评定中审核把关不严,动态管理不到位,致使该村村民柴某某违规领取低保资金1932元。违规资金已收缴。2020年4月,张天龙受到免予纪律处分,诫勉谈话处理。

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不断强化政治担当,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遵纪守法意识,严格遵循有关制度规定,树立红线意识,抵制歪风邪气,维护群众切实利益。一要压实主体责任。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扛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不断强化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日常监管,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对脱贫攻坚中履职不力、弄虚作假、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纠改,确保脱贫攻坚各项惠农惠民政策落实见效。二要夯实监管责任。各扶贫领域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任务分工,对本部门本系统开展的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实施的扶贫项目、发放的扶贫资金情况及时跟进管理、适时开展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防微杜渐。特别是发改、住建、教育、民政、财政等部门要加大对“3+1”冲刺清零、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贫、资金拨付等方面监管力度,全力确保扶贫项目精准实施,扶贫资金安全运行。三要聚力监督责任。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点对象,以低保和救灾救济款物评定发放、危旧房改造和安全饮水项目、农村“三资”管理等方面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切实做到项目、资金落实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对发现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克扣挪用、挥霍浪费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问责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