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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一干部照抄照搬上级文件被处分

发布时间:2020-07-09 09:47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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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同志起草文件时不负责任,随意照抄照搬,是典型的形式主义。”

“要加强对此类问题的监督检查,刹住基层形式主义歪风。”

近日,在平凉市静宁县纪委常委会会议暨监委委务会议上,一起乡镇干部照抄照搬上级文件的案件,引发了与会人员的热烈讨论。

事情得从今年5月说起。在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组的一次巡视中发现,静宁县某镇政府上报的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中,赫然出现“四大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分片区负责”“全体县级干部包乡”“落实县级领导定期带头下访、接访、走访制度”等内容。

镇政府工作报告中怎么会出现县级机关的工作举措?

经过比对发现,该报告照抄照搬《静宁县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年度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部分内容,把完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堂而皇之地报送给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组。

接到巡视组的反馈后,静宁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核查组,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随后,对该镇办公室起草报告的干部吕某某立案调查,给予吕某某政务警告处分,对镇政府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我照抄照搬背后的思想根源,是政治站位不高,懒于思考、懒于调研,对工作不负责任、敷衍了事。我诚恳接受组织的处理,并将以此为戒,在以后的工作中尽职尽责。”吕某某表示。

照抄照搬、抄袭拼凑,表面是文风问题,实则是工作顽疾,是“懒政思维”作祟,是形式主义在基层的典型表现。

“我们将坚持以案为鉴,进一步纠治‘依葫芦画瓢’‘文字搬运’等形式主义问题,警示和引导党员干部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着力改进工作作风。”静宁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