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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监督管理室:用好“工作提示单” 绷紧安全监督弦

发布时间:2021-10-26 09:21   来源:华池县纪委监委   作者:尚云娜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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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已退休的干部进行审查调查时,按照退休前职务审批。《立案通知书》送原工作单位。被谈话人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在首次谈话时应该出具《谈话通知书》,同时出示《被调查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近日,华池县纪委监委向全县纪检监察组织下发了第2份《案管工作提示单》。

为了更好地履行审查调查安全监督职责,今年以来,华池县纪委监委创新案件监督管理方式,尝试以《案管工作提示单》为抓手,对日常监督中发现案件承办部门在工作程序、“走读式”谈话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借助《案管工作提示单》这一小载体及时规范并提醒,要求各案件承办部门严格对照《案管工作提示单》,切实履行好审查调查安全主体责任,实现日常监督工作监在根处、督到点上。该《工作提示单》具有篇幅小,内容详实、指向明确、注意事项和相关要求条目清晰、一目了然的特点。通过“工作提示单”,对案件承办单位做到常规范、常提醒、多督促,推动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高质量发展。

“《案管工作提示单》作为提升审查调查安全监督工作质效的一种尝试,既是工作提醒的一种方式,也是压实安全责任、督促落实的重要手段。”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