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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华池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11 17:36   来源:华池县委巡察办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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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华池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华池县委巡察办拟面向全县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人数

1.选调单位为中共华池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中心,隶属县委巡察办,单位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

2.选调人数为公开选调管理九级及以下职员1名。

二、选调范围

全县县直单位(部门)、乡(镇)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九级及以下职员。

三、选调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三)中共党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参与过巡察工作表现优秀的优先报名。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违反政治纪律或政治规矩的;

2、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新录用(聘用)人员服务期限未满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试用期未满的;

7、参加公开招聘、选调到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

8、未经本部门、本单位同意的;

9、干部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干部身份来源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10、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11、不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

12、其他不得交流和调配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与资格复审、体检、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等6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2年8月15日(星期一)至8月19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标注“复印属实”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中共华池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原件2份(A4纸正反面打印,需所在单位、组织或人社部门加注意见并盖章);

3.组织、人社部门录用文件复印件(标注“复印属实”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4.工资转正定级审批表复印件(标注“复印属实”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5.本人《干部人事档案专审表》复印件1份(标注“复印属实”字样并加盖组织或人社部门公章);

6.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7.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说明;

8.近期二寸免冠蓝底照片5张。

3.报名步骤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所需表格,如实填写并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

(2)在县委巡察办综合股现场报名登记,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不得委托他人代报。

4.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依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及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按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比例不得低于3:1。如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选调计划。

(二)笔试

1.形式和内容。笔试环节采取闭卷形式,由县委巡察办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监督指导,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治素养、公文写作、一般公务处理能力及纪检、巡察基础知识。参加笔试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2.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通知为准。

3.成绩公布和查询。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华池县纪检监察网和魅力华池APP公布并查询。

(三)面试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计划选调人数的比例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县委巡察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与县委组织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

面试由县委巡察办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负责监督和指导。采取结构化方式,时间为15分钟,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决策思维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灵活应变能力、个性特征等。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测试成绩,并在华池县纪检监察网和魅力华池APP公布。

(四)考察和资格复审

1.考察。根据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按考察人选与计划选调人数2:1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人选。由县委巡察办负责,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通过查阅人事档案、个别谈话听取意见、与考察对象面谈、政治素质测评、干部职工满意度测评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入围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并进行量化评分。其中,政治素质20%、工作实绩30%、工作能力20%、工作作风20%、干部职工评价10%。政治和廉洁方面有问题的一票否决,人事档案资料真实性有问题的一票否决。

综合成绩按测试成绩60%、考察评分40%的比例计算。

2.资格复审。考察时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人事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听取执纪执法部门意见,了解是否存在影响选调的情形。考察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1次。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组织在县级定点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序进行递补并安排体检,只递补1次。若无递补人员,取消本次选调。

(六)公示与调动

1.公示。县委巡察办根据综合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后,分别在华池县纪检监察网和魅力华池APP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调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对有反映,经查实且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综合成绩排序进行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调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提供完整、准确、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三)报考人员报名后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同时要密切关注公告发布网站(华池县纪检监察网和魅力华池APP)有关信息。对因通讯不畅或未关注选调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两代表一委员”全程参与监督。

(五)在公开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我县疫情防控动态,及时通知疫情防控要求,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六)未尽事宜按照公开选调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934-6455018

监督电话:0934-5121210

 

附件:1.中共华池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中共华池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xls


 

中共华池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1日